魔兽版王家卫:《贼与冰霜新星》小说欣赏
外婆说:“但是男孩儿大一点儿比较合适啊。你不要冻他啦。” “不要。”她摇头,“他很花心,我不冻他会跑的。他最好色了,他喜欢他那个吉恩学姐,跑得又快,一跑就会找不到了。我把他冻得小一点儿,这样那个吉恩就不会看上他啦,她比他大两岁,两岁不是问题,但是四岁就不一样了。” 好毒啊! 外婆临终遗言:“这样啊,那还是冻着他吧。”说完就咽气了。 “不!”我在心里狂喊,外婆,你不能就这么死了,你快活回来,你快活回来,再给我说几句好话啊! 她外婆去世的时候,是我一生中最伤心的时刻。我妈死的时候,我都没有这么伤心。 终于,她的豆蔻年华来临了,冻来冻去的日子结束了。她以法系专业博士第一名毕业,我还在初中。她才华横溢,姿容盖世,很多王子啊、骑士啊、领主啊都在打她的主意,不过有人一说:“她家墙角里摆的那个东西就是她男朋友。”他们就都打消了这个念头。 苦日子熬到了头,终于有一天,娜娜说,她不会再冻我了。我说,今天的阳光真好。对于吉恩,我再也没有任何期望。她一定恨死我了,见到我就会把我捅死。但是这么多年,我对娜娜已经有了一种很特殊的感情。 娜娜已经是个大姑娘,她就像是一株旷谷幽兰,想不到她会出落得如此美丽。我和她之间的感情正如同她一手策划的,强迫性地变好了。我想,那也是爱。不管是谁,五年里一直在一起,早起问好,睡觉问安,都会认命的。 她突然说:“现在国难当头,我得去远征了。” “嗯?”我突然觉得很不好。 “魔族入侵了。”她大义凛然地说,“我要去参加远征。我家是贵族,所有家族的长子都应诏了,我得跟各位王子一起去。” “什么,什么王子?我也要去。”我吃了一惊。 “你去?”她哈哈大笑,“你初中都没毕业。” 我说:“但是,但是,我们已经在一起这么多年啊!” 她丝毫不顾忌我的感受:“哎,小南哥,你的武艺太糟了。我们一起去的不是领主就是英雄,带着你会拖我后腿的,会丢尽我的脸。我已经选了优秀的副官,比你可靠多了。俗话说笨贼一箩筐,你就是那个垫底的箩筐。我带着你干什么啊?你老老实实在家呆着吧。” “你、你、你不能这样!”我青筋爆起,“我不许你走!” “你想怎么样?” “这么多年,我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!”我拔出刀子,怒视着她,“这么多年以来,我一直都没有办法赢你一次。但是今天我不会手下留情了,我会让你知道,我是认真的!” “小南哥好有气魄。”她拍手说,“那就这么办。用你最大的努力,将我留住吧。如果你赢了,我就嫁给你,以后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。” “就这么定了!” 她眼神向后一飘:“啊,爸爸。”我一回头,听到一个声音。 “冰霜新星。” 我死不瞑目。她叹了口气:“小南哥,你还是这么不成熟呀。” 然后她就走了。 一行泪等到三个月后才流到腮边。我哭了。哭得好伤心。 仇。 血海深仇! 报仇! 从那一天我的人生只剩下报仇。她夺走了我的感情,我的生活,我的一切。当我好不容易接受了她,她又将我踩在脚底,无情地抛弃。我一定要杀了她!杀心一起,就仿佛烈火熊熊燃烧起来了。 我回到学校,阿玛狄大人已经不再教导学生,而是专心主持军情局的国务。新的刺客导师遗憾地告诉我,我已经超龄而被强制退学了。不过阿玛狄大人曾经留给我一本刺杀教材,里面阐述了一个刺客在中级水平中应该掌握的刀法。 刺客能用的都是短轻型武器,一只手就能使用的自如又便于携带的武器。其中匕首类的短刀是刺客的最爱,因为这种武器形状最小,用途最广,隐藏最容易。可以用来撬门、采药、爬悬崖当登山锥、脱手当飞刀,休闲的时候还可以削水果皮。 但是因为它的轻便,使用上就需要更高超的技巧。一个好的刺客只要剩下一根手指能动,就可以用匕首杀人。两根手指能动,就能让匕首飞出去杀两丈开外的人。 从那一天起我发疯了。 我回到家,只用了三天就把那本厚厚的书背得滚瓜烂熟。我开始练。 我家有很大一块南瓜田,父母虽然死于意外,但是他们是爱我的,给我留下了这块地。就算我从来都不耕种,南瓜田也可以长出很多很大的南瓜来,我就靠这个活着。 我用手指关节夹住南瓜藤,将南瓜吊起来训练指力。最初是小南瓜,然后是大南瓜。南瓜藤上都是刺,我不怕。我忍着疼痛,一声不吭。我的手指也会抽搐,有时候疼得像是要折断,但是我咬着牙,从早站到晚。一年后,我可以用任何一个指关节夹住重三十斤的南瓜抡起来,抡得像飞锤一样;我可以用小拇指将自己的体重悬挂在墙壁的一根钉子上,我可以用大拇指、食指、中指任何一根指头倒立,手指上全是茧子。我可以用手直接握住玫瑰花枝用力轻轻一捋,将上面的刺全都捋下来,花枝光滑得像从来没长过刺一样。 接下来我开始练刀。不管任何地方我都可以得到刀,我可以用铁棍或是铁片打刀,在野外我只需要一块坚硬的石头代替铁毡,我就可以用钻木取火的方式来打刀,我还可以做木刀,做石片刀,做兽牙刀。 因为有了一双好手,我可以灵活而准确地控制手里的刀。我要做到的是能够立刻使用各种形状的刀,用刀割断小树。一开始我只能一刀割断一棵直径五公分的小树,但是很快,我可以借助奔跑的力量用木工刀割断一棵七年树龄的杨树。我虎口的收缩可以握断牛腿骨,扼死一只熊,将它的牙从它嘴里拉出来插丨进它肚子里。我一刀就可以让一头牛的牛头落地,永远离开它的脖子在地上滚来滚去。 但是这还不够。 因为这个世界上多的是高手,多的是强人,他们都是活的,不会随便让你割他们的喉咙。龙族的甲鳞坚硬,战士会穿金属的护甲。魔法冶炼的技术已经和一百年前大为不同了,那些衣服哪怕是一块布也可以做到难以割破。而对手的反击,往往都是致命的。 这时候,就是手法和技巧问题了。 我安了一个木头训练桩,用南瓜当脑袋,每天疯了一样用匕首去插。刺客指南告诉我,每一刀都必须精确无误,人体乃至龙族、兽族都有弱点,不管什么样的对手都是可以用一把匕首来放倒的。但是匕首的杀伤力不够大,即使刺中了对手也有很大概率会遭到反击,所以必须刺中要害,用连刺的手法几刀毙命。 刺客们的目的往往不同,有时候不让对方出声比杀死对方更重要,有时候让对方瘫痪但是还能活动才重要,刺哪一个部位,刺多深,都是学问。 其中称为杀手刀法的剔骨式要求瞬间连续三刀,根据对手的方向不同,入手位置不同,有不同的连刀方法。前两刀的目的各有不同,一般是按照入手位置进行选择,是使对方发不出声音还是剥夺对方反击的能力,最后一刀才是致命的一刀,不管选择从哪个部位毙命,都要求刀尖碰到脊椎。 我每天都将剔骨三刀练两千遍。“手、胸、腿!心、手、肺!腰、腿、喉!”我什么都忘记了,只想着报仇,一面围着假人游走一面猛刺,口中念要诀,直到出刀位置丝毫不差,不用眼睛就能准确地刺到每一个点。 假人做得再结实,总是用不了一天。每天都要重新做一个新的。明明不用去破坏它,但是我忍不住,我喜欢刀子碰到目标再收手,就像要诀说的一样,必须深度能碰到脊椎,听见刀子碰到骨头的声音。 我知道三刀足以杀死敌人。但是我忍不住。 渐渐地,每一次我都要连刺七刀才觉得心满意足。三刀不是不能杀死对手,而是三刀不够我发泄,不能让我安静下来。我练成了属于自己的刀法,我叫它七星剔骨。 那一天,我七刀刺出,新做的假人四肢齐断,头颅在地上滚动。当我刺出最后一刀,用力过大,木桩都断了,我的刀子插在桩头折断,破碎的刀锋划破了我的手指。 然后,下雨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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